離婚是婚姻的不幸
但孩子是無辜的
夫妻離婚后
并不意味著父母與子女斷絕關系
父母仍承擔著撫養子女的義務
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離婚后子女撫養相關問題
離婚雖然不能消除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,卻會改變撫養方式?!睹穹ǖ洹返?084條第3款規定將離婚后子女的撫養問題分為兩種情況:一是不滿2周歲的子女,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。這是因為母乳喂養更有利于嬰兒的生長發育,夫妻離婚時,子女不滿兩周歲的,應依法由母親撫養。二是已滿2周歲的子女,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。具體情況包括:父母雙方的個人素質、對子女的責任感、家庭環境、父母與子女的感情等因素;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難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;在雙方條件基本相同的情況下,原則上由經濟能力較強的一方撫養;8周歲以上有識別能力的子女,無論隨父還是隨母,都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。